
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网站9月1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,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、租前调查不尽职、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。
湖北金融监管局对机构罚款130万元,对王楠、彭晓雪、谢天、刘贺冉、李艺、齐子琨、李天莹警告,对黄永攀、陈蓓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。
光大银行(601818.SH)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,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立于2010年5月,从事融资租赁业务,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,注册资本59亿元。光大银行持股比例为90%。
以下为原文:

恒正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